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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的和特殊砝码在OMLR111(2004)等级中的规定 说明:
1范围
这部分适用于1994年(在OIMLR1111994年版生效)(“1994年前”)以前生产的砝码,或特殊设计的砝码或因为专用而生产的不具有标准标称你值的砝码。
1.1对于“1994年前”的和/或特殊的砝码允许在形状和表面粗糙度方面有特例,但有关要求参见2和3章节。对于旧的砝码应给哈予特殊的考虑,尤其是针对砝码稳定性方面的文件。除了在2和3中允许的特殊情况外外,R111上的所有其他要求继续适用。
1.2在这部分中,旧的和/或特殊的砝码分级包括了从E1到M1各等级的砝码。对这种砝码的分类仅进行一次是足够的,对于随后校准的允差和要求都应符合相应的等级。
2关于面粗糙度的特例
本建议的11.1.2段描述如下:“除对砝码表面品质产生争论或怀疑外,肉眼检查是足够的。在此情况下,需采用表6中的值。对于大于50kg的砝码,其表面粗糙度的最大值允许为表6中给出值的两倍。”按照B.5.3.1.2.2.2),在进行粗糙度测量时,个别的划痕可忽略。
对于“1994年前”的和/或特殊的砝码,如果有充足的资料证明砝码的质量很稳定,如果表面粗糙度没有超过表6中相应等级的限制的两倍,其表面粗糙度是可以接受的。
3表述
对于“1994年前”的和/或特殊的砝码,如果砝码盒上有等级的标记,应满足本建议中第14章节中的要求。这适用于E1、E2、F1、F2、M1等级的砝码。与13.4.3相一致,M1等级砝码可以标记“M1或“M”。
以上是旧的和特殊砝码在OMLR111(2004)等级中的规定的详细介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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