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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要概述1-5等砝码:
本标准适用于质量计量与测试用的砝码。本标准不适用于机械挂码、游码以及按协议制造的出口砝码。
1基本参数
1.1砝码质量的标称值砝码质量的标称值应等于:
1、lo'kg或2x100kg或3x10'kg或5xlo'kg式中:n可为。、+1,+2,+3、-1,-2、~3,-4、-5、-6、-7,
1.2砝码的组合
砝码的组合方式按下列规定:
(1,1,2,5)x10"kg
或(1,2,2,5)xlo'kg
或(1,2,3,5)xl0'kg*
式中的n与1.1的规定同。
1.3砝码的等级
1.3.1砝码分为5等,各等谊码的质量允差和检定*度,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1.3.21等砝码的质量值按真空中的质量值计算。
2~5等砝码的质量值按折算质量值计算:~个实际砝码与材料密度为8.09/cm“的假想砝码在空气密度为。.00129/cm3的条件下相互平衡时,后者的真空质量值称为前者的折算质量值。
2技术要求
2.1结构形式
2.1.11~2等砝码和3~5等毫克组砝码采用整块材料制成的实'L,体。
2.1.2克组及其以上的2等砝码亦允许和3~5等克组及其以上的砝码同样具有调整腔,调整腔盖与腔体用螺纹联接自锁不能松动。
2.1.3公斤组和克组砝码的形状为顶部具有提钮的直圆柱体。
2等克组、3~5等公斤组和克组砝码的形状亦可制成顶部具有提钮的圆台体。
3等20kg及其以上的砝码,4~5等克组和公斤组砝码可视用途制成长方体、图台体、棱台体、
圆饼、圆环等形状。毫克组砝码应制成带90“折角(折边)的正方形或矩形片伏砝码,其折角(折边)的*度不」、于1.5mm,0.05mg~0.5-g的砝码可制成丝状。
2.2体积和材料牌号、密度标志
2.2.1209及其以上的克组、公斤组1等砝码和100g及其以上的克组、公斤组2等实心体砝码需实测其体积。
2.2.2lOg及其以下的克组1等法码和1009及其以上的克组,公斤组带有调整腔的2等砝码需实测其密度,并将结果填人合格证中。
2.2.3砝码体积和材料密度的测定*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2.2.41~4等毫克组砝码和509及其以下的2等砝码以及3~4等砝码需在合格iFh注明材料的
牌号、标称密度。
砝码材料
2.3.1各等公斤组、克组、毫克组砝码均可用非磁性不锈钢和非磁性铜合金制造。
2.3.2毫克组砝码亦可用铂和铝制造。
2.3.30.05毫克至。.5毫克砝码用钦丝制造。
2.3.44~5等克组及其以上的砝码亦可用炭素钢或铸铁制造,但制成后的法码不允许带磁。
24调整材料
2~3等砝码应用同类材料进行调整;4~5等砝码允许用铅或锡铅合金调整。放人调整腔内的
调整材料必须干燥、洁净,其调整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2.5表面处理
2.5.1铜合金及碳素钢制造的砝码其外表面需赛泉或铬或其它*腐镀层。中药戮秤用的黄铜砝码可不做表面处理。
2.5.2‘铝制毫克组砝码需阳级氧化处理(不包括侧面)。
2.5.3铸铁砝码表面不得有裂纹,并需涂覆防腐油漆。
2.6镀层
2.6.1有光镀层其表面应平滑、光亮,、不允许有起层、起泡、擦伤、烧痕、露底和显见的裂纹,针孔、毛刺存在。允许有轻度的擦毛、麻点、斑点。
2.6.2无光镀层表面色泽、丝纹应均匀,不允许有起层、起泡、擦伤、烧痕、露底和显见的裂纹、针孔、毛刺存在。允许有轻度的擦毛、麻点、斑点。
2.了漆层
漆层表面色泽应均匀,比较平整光滑,不得有肉眼能显见的伤痕、修整痕,不允许有起层、起泡、流痕、起皱、龟裂、露底等缺陷。
2.8表面和光洁度
表面和光洁度要求符合表4的规定。
2.9稳定性
1等砝码在出厂检定前必须进行自然时效或人工时效处理。自然时效处理:公斤组砝码存放期不少于半年;克组砝码存放期不少于三个月;毫克组砝码存放期不少于二个月;人工时效处理:砝码分别在温度为50士5℃和~50士5℃的条件下各放六小时。经时效处理后的砝码,其质量变化不得大于该砝码检定*度。
2.10砝码盒
2.10.1~等至三等砝码应配有*的砝码盒。四等、五等砝码是否配备砝码盒,视法码的用途而定。~等克组和毫克组砝码应各装~盒,2~5等克组、毫克组可同装或各装~盒。公斤组砝码可分装数盒。
2.10.2砝码盒内应备有提取砝码的镊子或夹叉及清洁用的柔软毛刷。镊子尖或夹叉头均不得使用可导致砝码表面损伤、腐蚀或带静电的材料制造。镊子应弹性适中,闭合时其*应密合,不得有毛刺。用夹叉提取砝码时,应夹持平稳,砝码不得自行滑出。
2.10.3砝码盒应用干燥的木材或塑料制造,砝码盒不得带有静电。盒内有与砝码相应的寞孔。木制的砝码食内其1~4等砝码巢孔须垫衬柔软材料。砝码盒内严禁使用对砝码有腐蚀性的材料和胶合剂。
2.10.4砝码盒关闭后,应保证当盒子倾倒时,砝码不能有窜碰现象。
3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
3.1验收规则
各等砝码需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第1.3.1;2.1~2.5;2.6--2.10条的规定逐个进行检验,
合格后提出申请由计量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定合格,1~2等砝码必需由计量部门检定,取得合格证明文件后才能出厂。但计量部门对2等砝码的检定应能保证生产周期的正常进行。
3.2按本标准第1.3.1条规定进行砝码质量允差检定,允差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,检定方法按砝码*检定规程JJG99-81《砝码》的要求进行。
有关1~2等砝码的试制和生产以及1等砝码的统~编号按*计量管理条例进行。
3.3按本标准蜘.2条的规定,每批材料在投产前必须送往计量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测定其密度,并将测定结果填人合格检定证书。
3.4按本标准第2.1;2.3;2.4;2.5;2.10条的规定用目力检查。
3.5按本标准第2.6,2.7条的规定,对镀层、漆层进行如下的检查。
3.5.1检验前,用清洁的软布或棉纱楷去试样表面的油污。
3.5.2检验时,应按下列条件进行目力观察。
a.试样放置于无反光的白色平台上或无反射光线的白色透射光下,
b.照度为200--3001x(相当于距40W日光灯500mm处的照度);
C.试样表面与肉眼的距离不小于350mmo
3.6按本标准第2.8条的规定,用光洁度样板以目力检验或用干涉显微镜检验。
3.7按本标准第2.9条的规定,将砝码先后置于低温箱和干燥箱内,分别在~5015℃和5015℃
的条件下各存放六小时,然后检定,结果应符合2.9条的规定。
4标志、包装与运输气4.1公斤组、克组砝码均应标有质量标称值和质量单位,log及其以下的砝码和毫克组砝码只须标示质量标称值。
4.250mg及其以上的1等砝码应印有编号。
,4.31~3等同~组内相同质量标称值的砝码应依次在*及第三个砝码上用单点(“·1,)和点〔a.·,j)标记以示区别。
4.4砝码盒上应固定具有下列内容的产品铭牌:
a.制造厂名;
b.砝码等级;
c.质量范围;
d.产品编号.;
e.砝码材料和保护层**;
f.出厂日期
4.5砝码盒单独包装出厂时,其包装箱应坚固、防潮。
4.6·保证期限
用户在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,砝码从出厂日起~年内,产品因制造不良,引起表面质量和允差超出本标准的规定时,生产厂应负贵实行“包修、包退、包换”。
简要概述1-5等砝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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